招标=梅河口市新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线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10327-GCO1-G)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梅河口市新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线供电工程已由项目审批/-准/备案--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资金705.8980万元,招标人为梅河口市城巿管理行-执法-巿-工程指挥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供电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梅河口市新区污水处理厂及共配套管线供电工程;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梅河口市新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线供电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主管部门-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附“吉林省建筑巿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公示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派出1名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主管部门-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 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换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并加盖企业公 章(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 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 号文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巿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
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提供涉密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涉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并附建设单位涉密工程的审批证明材料。(详见吉建招〔2017)6号文件、吉建招〔2017)8号文件、吉建招〔2017) 12号文件、吉建办〔2018〕27号文件)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具有审计资格的--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3.7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管理--在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高人民法院在“--中国”网站。(--.creditchina. gov.--)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收遗法案件当事人③--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三年(2018年01月01日至2020 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 i wenshu.court.gov.--/)上有行行为。
3.8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巿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l号文件、吉建管(2019j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证明材料,香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换被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3月25日08时30分到2021年03月31日16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4月 20日13时 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0日13时30分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巿新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线供电工程己由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以梅发改发【2020】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执法-市-工程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投 资。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2项目概况:供电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招标范田梅河口市新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线供电工程,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4计划工期: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7月25日,工期90日历天。
2.5建设地点:梅河口市滨河南街东侧,昌鸿路南侧,荣吕街西侧,莲辉路北侧。2.6工程计划投 资:7058980.00元。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主管部门-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兰级及以上资质: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公示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派出1名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主管部门-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 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换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并加盖企业公 章(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 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巿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巿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提供涉密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涉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并附建设单位涉密工程的审批证明材料。(详见吉建招〔2017〕6号文件、吉建招〔2017)8号文件、吉建招〔2017〕 12号文件、吉砝办〔2018〕27号文件)
3.6i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具有审计资格的--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3.7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闾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管理--在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速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高人民法院在“--中国”网站。(--.creditchina. gov.--)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收违法案件当事人⑧--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三年(2018年01月0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上有行行为。
3.8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寇(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共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换被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3月31日
联系人:刘源
手机:135 0118 4452
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别提示:以上 招标=梅河口市新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线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由 华程九州(北京)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自行免费发布,仅供参考;
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未证实。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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